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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SMC自动化有限公司研发、制造华东基地项目1#综合楼、2#综合车间、3#仓库、4#辅房、5#仓库项目违法分包一案,新北区住建局已调查终结,于2026年3月4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常新住建罚告〔2026〕1-004号),拟对你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8314.30元,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新北区住建局于2026年4月27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公司进行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今已满30天。 逾期,你(单位)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新北区住建局于2026年6月5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常新住建罚决〔2026〕1-004号),对你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8314.30元。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常新住建罚决〔2026〕1-004号),详见附件。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处罚决定书.xlsx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