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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区三井味之鸡餐饮店等46家食品经营单位:
根据常州市高新区(新北区)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请对部分食品经营许可予以注销(第二批)的函》确定的内容,常州新北区三井味之鸡餐饮店等46家食品经营单位已经停止经营,相关场地已变更调整,且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拟依法注销前述单位食品经营许可。
请当事人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的,将依法依职权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doc
附件2相关法律法规依据.doc
常州新北区(高新区)数据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