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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艳:
我单位于2026年7月6日收到你提出的关于常州新奚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撤销虚假登记(备案)申请表》。经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予以受理。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