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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泓坤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你公司在2019年10月25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由庄杏芬变更为王威。2026年4月22日,公司股东四川泓坤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华向我单位反映,对上述变更登记过程中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异议,向我单位提出撤销因提交虚假材料所取得变更登记的申请。
经我单位调查,结合函询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情况,认定常州泓坤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提交虚假申请材料《股东决定》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将法定代表人由庄杏芬变更为王威的基本事实清楚,虚假登记事实成立,该事实有常州泓坤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登记档案、询问笔录、公示公告情况证明材料、《关于协助调查核实的函》及回函等主要证据材料予以佐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拟撤销你公司2019年10月25日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对拟撤销上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有异议,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的要求,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依规作出撤销上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定。
联系电话:0519-85650902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