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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薛家施洛华蛋糕工坊:
本局于2026年1月3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高新市监处罚〔2026〕3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286元;2、处罚款10000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产生的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司昌凤、魏健 联系电话:0519-85952785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丽园路66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