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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大和润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吕墅店等1165家单位:
经查,常州国大和润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吕墅店等1165家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及经营者主体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单位决定依法注销前述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docx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