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市政府关于做好常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和《区政府关于做好新北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新政〔2026〕2号)等文件精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为切实做好本次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农业普查,是摸清新时代孟河镇“三农”发展状况的基础性工作,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坚持依法普查,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普查任务。
二、准确把握农业普查的对象内容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孟河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五大方面。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全面强化农业普查的各项保障
农业普查涉及面广、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推动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对孟河镇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决定设立孟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专班(以下简称领导专班),负责组织和实施全镇农业普查工作,统筹协调并解决重大问题。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专班自动解散。
各村(社区)要加快设立以村(社区)主任总负责,村(社区)会计负责具体业务的普查工作小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普查单位普查员制度,并按每120至150户配备一名普查员的原则,选好配强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做好相关培训和组织工作,切实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四、严格执行农业普查的工作要求
1. 坚持依法普查。各村(社区)普查工作小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要做好普查资料的归档,数据发布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2. 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普查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以及横幅、海报、电子屏等载体作用,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 严控数据质量。各村(社区)普查工作小组要结合实际,以严控调查数据质量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动员、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等工作有序进行。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4. 落实考核制度。各村(社区)普查工作小组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及时、按时上报普查数据。镇普查办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数据检查和质量抽查,并将此次普查工作纳入镇级年度考核评分范围。对在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孟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专班组成人员名单.docx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