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社区年度工作实绩,推动社区工作水平、勤廉指数逐步提升,促进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完成。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制订2014年度社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希望各社区对照标准,明确任务,认真做好2014年度各项工作。
一、制订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新委〔2012〕60号)、《常州市星级社区考评标准》和市、区各业务条线对社区业务工作的考核要求等。
二、考核对象
腾龙社区、盘龙社区、玲珑社区和祥龙社区党总支、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干部。
三、考核内容及分数分配
1.对社区党组织及居委会考核,主要分为两大块:社区管理和服务70分;社区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30分。(详见附件1:龙虎塘街道2014年社区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分解表)
2.对社区干部考核,主要分为二类:对社区正副职进行民主测评和各条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对社区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社区自行组织,测评结果报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详见附件2:龙虎塘街道2014年社区干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四、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书良
副组长:卢红斌、王建国
成 员:陆霞、唐庆玉、杨建耀、吴燕芳、郭小燕、周雅芬、
蒋铮、张洁、徐冠秋、朱建农、张永健、郑刚、万宏明、周居先、
严美华、何淳波、高 英、陆小忠、黄晓丹。
五、考核方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同时,坚持考核领导小组考评与党员群众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使考核结果能够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2.争先创优,鼓励先进,凡在年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社区给予奖励:
(1)被区条线部门评为先进集体奖励1000元;
(2)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或被市条线部门评为先进集体奖励2000元;
(3)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或被省条线部门评为先进集体奖5000元;
(4)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10000元。
各类先进集体和表彰必须出具2014年度获得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年终岗位责任制奖金挂钩,并作为社区干部任用条件的重要依据。
1.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社区干部的工作考核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标准。凡年度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的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年底社区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发放年终奖金。
2.社区干部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取消年终奖金;考核分数在70~80分(含80分)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年终奖金减半发放;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年终奖金;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干部,给予待岗一年的处罚。
3.各社区要严格遵守街道各项规章制度(考勤制度),未执行制度的有1例考核总分扣1分;社区工作人员被发现有违反机关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的,将按照龙工委发[2014]2号《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办法》文件执行,有1例考核总分扣1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受到诫勉谈话的扣1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2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与履行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的酌情扣分。
4.考核奖的测算以各社区的百分制考核实际得分乘以党工委确定的年终考核奖基数作为各社区的年终考核奖金。
附件:1.龙虎塘街道2014年社区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分解表
2.龙虎塘街道2014年社区干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