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经发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
现将《关于在全区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全区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
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苏南地区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89号)、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30号),全面做好我区耕地轮作休耕整体推进落实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当前农业发展突出矛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区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压力日趋增大,传统的以过量投入化肥农药来追求高产量的农业生产方式也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日益脆弱,亟须加快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绿色优质高效发展。在全区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有助于降低化肥农药投入强度,减轻耕地利用强度,美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提升耕地地力、强化农业生态功能为目标,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加快构建符合我区发展实际、常态化实施的耕地轮作休耕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1.稳定耕地面积,巩固提升产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耕地质量。对轮作休耕地采取保护性措施,禁止弃耕,不能减少或破坏耕地、不能改变耕地性质、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能够复耕,粮食能产得出、供得上。
2.科学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实施。围绕轮作休耕的目标任务,以镇为单位,统筹安排轮作休耕区域,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按时序、有计划、分步骤整体推进。要突出重点,以苏南运河沿线等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为重点,加大推进力度。
3.政策引导扶持,稳定农民收益。鼓励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承担轮作休耕任务的经营主体原有种植作物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给予必要补助,确保不影响农民种田收入。
4.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情况复杂,地区差异较大,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鼓励以村、组为单元,相对集中连片实施,确保可操作、有成效、可持续。
三、目标任务
在全区稻麦轮作种植区域推行夏熟小麦季节性轮作休耕,以轮作养地作物或生态休耕替代小麦种植,同时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在苏南运河沿线等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采取常年轮作休耕,其他地区2018~2020年三年时间轮作休耕一遍,逐步建立符合我区生产特点的可持续、可复制的耕地轮作休耕模式和政策体系。
市政府下达我区耕地轮作休耕目标任务7.3万亩,2018年已完成1.35万亩,我区2019~2020年两年时间需开展耕地轮作休耕5.95万亩。现结合2019年全区各镇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将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至各镇(详见附件)。
四、实施内容
在全区常年小麦种植地区推广轮作换茬、冬耕晒垡等多种轮作休耕方式,鼓励以村、组为单元选用同一项实施内容。
(一)轮作换茬
在休耕区域倡导稻绿肥、稻油、稻豆等轮作,实行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其中绿肥品种以传统绿肥(如紫云英、苕子等)、经济绿肥(如蚕豆、豌豆、苜蓿、黑麦草等)为主,也可种植肥田油菜压青还田。
(二)冬耕晒垡
在休耕区域通过深耕晒垡,解决耕作层浅、土壤紧实、作物根系下扎困难、土壤有毒有害物质积累等问题,改善土壤通透性和保肥保水性能,耕作深度不小于20厘米。耕地地力贫瘠田块,鼓励农户可自主增施有机肥。
五、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直接承担轮作休耕任务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村级组织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
(二)补贴标准
对开展轮作休耕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性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叠加补贴两部分,其中:基础补贴150元/亩;叠加补贴根据休耕方式确定,轮作换茬叠加200元/亩,冬耕晒垡叠加50元/亩。
各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调整支出方向,优化资金投入方式,相应安排好技术培训、核查抽查、监督评价等工作经费。
(三)补助方式
补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折通”发放到补贴对象。对非本地“一折通”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补贴对象。
对绿肥种子、冬耕晒垡农机作业等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村级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可按相关规定统一采购发放和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作为耕地轮作休耕整体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实施轮作休耕摆到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源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规划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推动耕地休养生息,实现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安全。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耕地轮作休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推进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耕地轮作休耕目标任务下达、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跟踪监测,成立专家指导小组,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耕地轮作休耕补贴资金的统筹调度、测算拨付与监管。各镇负责耕地轮作休耕方案制定、任务落实和具体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经发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落到实处。
(三)注重舆论宣传
要通过网络、短信、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多视角、深层次宣传耕地轮作休耕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形成全社会广泛共识。积极发动基层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实施轮作休耕。要通过典型示范、经验交流、观摩培训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休耕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
区政府将把耕地轮作休耕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年度考核目标考核范围,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常态化目标考核制度,明确量化有关责任。各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办法,全力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工作。通过考核驱动,形成各级政府重视耕地轮作休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9~2020年全区耕地轮作休耕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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