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20〕6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赋予镇(街道)行政许可类事项清单(第一批)》(附件1)和《赋予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赋权清单的制定。为切实提升各镇(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2号),结合孟河镇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综合考虑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实际承接能力,严格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合理制定本赋权清单。
二、关于赋权范围。本次赋权事项类别分别为行政许可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省指导目录内的建设工程各类合同及相关备案已取消,不再列入赋权清单。行政许可类事项赋权分为两类,一类赋权镇(街道)为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奔牛镇,共赋权42项,二类赋权镇(街道)为新桥镇、三井街道、河海街道、龙虎塘街道,共赋权24项;公共服务事项95项,赋权不分类别,全部赋权至上述镇(街道)。此外,春江镇、孟河镇不在本文件赋权范围之内。
三、切实加强支持保障。在赋权的同时,各部门要在人员培训、技术支撑、网络端口开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强对各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对接,及时协调解决赋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承接到位。
附件:1.赋予镇(街道)行政许可类事项清单(第一批).docx
2.赋予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docx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