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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3年,经新北区部分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向我局提出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申请,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印发〈常州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常卫医〔2012〕244号)要求,我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核准一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现予以公示。
核准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严格执行药品购验养护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查对制度、登记和巡视制度及废弃物处理制度,如发现医疗机构因疏于管理、变更等原因导致人员资质标准和现场标准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取消其资质。
附件:2020-2023年新北区核准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