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墅镇、孟河镇农村工作局:
为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2019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建设任务。经研究,现开展2019年度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支持对农业绿色发展重视程度高、可持续发展思路清晰、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基础较好、发展意愿强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已享受2019年度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补贴的单位不得再行申报。
二、支持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支持内容
按照完整的生态循环农业链条进行项目筛选,并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相结合,统筹实施。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可进行菜单式选择和搭配。
1.标准化清洁化生产
重点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建设农田保育、稻田综合生态种养、农药化肥氮磷控源治理和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等设施,实现农业减量化、清洁化、标准化生产。
(1)标准化生产推广。种植业围绕节水、节肥、节药,提高使用效率,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排灌渠系,配备高效施肥节水设施与病虫害生态防治设施等。养殖业围绕控源减排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主要内容包括配套符合生态健康养殖方式的环境控制成套设备等标准化生产设施。
(2)农田保育设施。根据作物种类和肥料用量,建设田间有机肥储存池,将沼渣沼液、堆沤肥料等有机肥源进行分区储存,方便施用,解决有机肥施用季节性问题。推广土壤深耕、覆盖免耕、有机无机肥料配合应用等技术,改善土壤环境,丰富土壤生物多样性,提升土壤微生态功能。
(3)稻田综合生态种养设施。开展稻-虾、稻-鱼、稻-鸭等稻田综合生态种养基地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排渠系、沟坑工程、稻田整治、“三防”(防逃、防虫、防害)设施等田间工程。
(4)农药化肥氮磷控源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沟渠整理,规范沟渠结构,加固边坡,合理配置水生植物群落,配置格栅和透水坝。实施坡耕地氮磷拦截再利用,建设坡耕地生物拦截带和径流集蓄再利用设施,降低农田排水的氮磷等污染物含量。
(5)果菜稻有机肥替代化肥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菜(果、稻)-沼-畜”“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机械深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就地就近利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鼓励和支持诚信度高、服务质量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有机肥机械施用、耕翻作业服务,配方肥配供施用服务等,促进化肥用量下降、土壤质量和农产品质量提升。
2.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根据养殖场清粪工艺、配套农田消纳面积等,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或实现达标排放。
(1)种养一体化模式。对养殖粪便通过沼气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的肥水浇灌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和粪便污水“零排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厌氧发酵装置、好氧处理设施、沼液或肥水的贮存设施、输送设备、田间利用管网与配套设施等。
(2)“三改两分再利用”模式。即改水冲清粪或人工干清粪为漏缝地板下刮粪板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采取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等措施,畜禽粪便经高温堆肥后生产有机肥,养殖污水经过厌氧发酵等处理后浇灌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雨污分离管道系统,购置机械清粪设备、固液分离设备、固体粪便强制通风好氧堆肥系统、厌氧发酵装置、肥水输送和农田利用设施等。
(3)污水深度处理模式。采用污水深度处理技术,通过高效厌氧和好氧相结合的工艺,提高养殖污水处理效果,实现达标排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收集和预处理池、厌氧发酵池、好氧处理池、多级生物净化塘、消毒池、膜生物反应池等设施,以及污水泵、固液分离机、曝气装置等配套设备。
3.农副资源综合开发
对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农副资源、进行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开发,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农副资源饲料化。因地制宜完善农副资源收集、储存和运输体系,针对不同的资源种类,采取脱水干燥、生物发酵、全株青贮等适宜加工方式,生产养殖饲料、蛋白原料或全混合日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库房、原料堆场等农副资源收贮设施设备,原料加工厂房、饲料加工车间、成品库房等农副资源、饲料化加工设施设备,及污水处理等配套装置等。
(2)农副资源肥料化。对农作物秸秆采取直接还田、腐熟还田、堆肥还田等技术,实现肥料化利用;对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采取混合堆沤发酵技术生产有机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秸秆还田机械、腐熟菌剂,以及原料收集、转运、粉碎、烘干、翻抛、包装等有机肥生产加工成套设施设备等。
(3)农副资源基料化。以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农副资源为主要原料,合理搭配牛粪、麦麸、豆饼等氮源,生产为微生物生长提供一定营养的有机固体物料,用于生产食用菌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质原料制备车间、基质生产和储存车间、菌棚等,以及原料粉碎、菌种制备、灭菌、接种等机械设备等。
(4)农副资源燃料化。以农副资源为原料,生产颗粒、块状、棒状等成型燃料,或者转化为清洁可燃气体,为生产生活提供优质能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堆场、燃料生产加工车间、燃气输送管道系统等设施,粉碎、成型机械和储气、除尘、计量、专用炉具等设备。
(二)申报要求
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上,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竣工完成。
(三)补助标准
项目审定总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方可获得补助,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额的50%。
三、项目申报、受理、审核及下拨扶持资金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接受审计承诺书,提供的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项目四至图、建设合同、票据等内容)齐全。各镇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宣传,组织和指导好本辖区内项目的申报和受理工作,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经镇政府同意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二)区级审核。各镇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和现场查看,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纳入区级项目库,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三)项目审计。对入库项目,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第三方中介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造价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入库项目不符合审计要求的,不予立项扶持。
(四)项目补助。对审计通过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及有关情况,提出项目资金补助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局党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镇级财政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
(五)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准备好项目台账,接受上级部门的抽查,如在项目回头看过程中,发现项目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操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财政补助项目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对待,务必实事求是,据实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高估冒算,不得重复申报,项目一经区级审核、备案入库后,一律不得进行修改和变更。同一项目如重复申报各级各类财政补贴,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补助资格,并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对备案入库的先建后补项目,无正当理由放弃审计的,一律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
(二)在项目审计核查中,一经发现查实申报主体有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取消项目补助资格,同时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备案入库项目最终核减金额超过15%(含)的,取消项目补助资格;对最终核减资金额超过20%(含)的项目,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
(三)对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的对象,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以上(含区级)农业项目。
(四)项目审计费用由区级承担。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x
2.农业项目工程建设送审资料要求.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