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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和支持新北区企业加快产业人才集聚,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打造“才聚高新 智汇新北”升级版人才政策的实施意见(修订)》(常开人才〔2024〕2号)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产业人才引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常新人〔2024〕25号),现就2025年度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产业人才引育计划相关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设置订单班、奖学金、助学金、学科类竞赛冠名资助
(一)资助政策
对企业设置订单班、奖学金、助学金和学科类竞赛冠名的,给予企业20%的经费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资助申请及确定程序
1. 企业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1)及2025年度企业与高校签订订单班、奖学金、助学金和学科类竞赛冠名的协议、财务记录等申报资料;
2. 区人社局进行审核;
3. 提交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4. 公示并下发文件。
二.实习大学生留用激励
(一)激励政策
实习人员在企业连续实习2个月以上的,可给予1200元/人·月的留用激励资金,期限最高6个月。规模以上企业每家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规模以下企业每家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
(二)激励条件
1. 参与接纳大学生实习的区内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以缴纳社保为准);
2. 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学生(毕业前12个月到6个月之间)实习后留用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
3. 本批次申报人员为2024年1月1日之后在企业实习。
(三)激励申请及确定程序
1. 企业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1);
(2)《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实习大学生留用激励申请表》(附件2);
(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大学生实习协议书》(附件3);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技工院校学籍查询证明;
(5)企业发放工资清单(银行交易流水);
(6)实习考勤记录;
(7)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险购买记录;
(8)学生本人身份证。
2.区人社局进行审核;
3.提交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4.公示并下发文件。
三.企业规模引才奖励
对年度新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实现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企业可向区人社局申请相应的引才规模奖励:
①引进20(含)-40人给予企业5万元引才规模奖励;
②引进40(含)-60人给予企业10万元引才规模奖励;
③引进60(含)-80人给予企业15万元引才规模奖励;
④引进80(含)人以上给予企业20万元引才规模奖励。
(二)资助条件
1. 新北区企业引进人才,学历学位在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
2. 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新引进人才(含驻常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人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新北区新参保人员)
(三)资助申请及确定程序
1.企业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1);
(2)《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引进奖励申请表》(附件4);
(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引进奖励申请花名册》
(附件5);
(4)引进人才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工资发放证明、银行流水。
联系方式: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葛舒,88516978,孟子清,8851693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65号新桥大厦1620室
附件:1.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实习大学生留用激励申请表
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4.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引进奖励申请表
5.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引进奖励申请花名册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5年12月9日